广州海珠区
海珠地属岭南,春秋时为百越地,战国时期属楚。秦始皇三十三年(公元前214年)设南海郡,海珠地区属南海郡番禺县。汉高祖三年(公元前204年),南海郡尉赵佗自立为南越武王,后称南武帝,属南越国番禺。此后,随历史变迁,海珠隶属番禺县或南海县管辖。清康熙年间,海珠地区属番禺县茭塘司管辖,下设河南、仑头、沥滘、鹭江、瑶头、大塘堡。1921年2月成立广州市政厅,河南城区划归广州市区管辖,分设蒙圣、海幢、洪德3个区公所。1937年7月,原属番禺县的公和乡、敦和乡、沥滘乡、彬社乡划归广州市管辖,不久后4个乡改为区。此时,河南地区共设蒙圣、海幢、洪德、公和、敦和、沥滘、彬社7个区,共有自然形成的小村73个,人称“河南73村”。
返回列表